這一篇算是弔念台灣的司法,聲援白米小子的

白米真的是用了比較不適當的方式來表達他的想法,不過出發點都是為了別人,看看現今的台灣社會有多少人會為別人設想,抱玻璃娃娃的,被法官判自不量力。

真是覺得司法和法律好像是來亂的,無法保障真正的正義,經濟犯,一污,都是數十億,管他是政府買單,還是百姓,好像也沒什麼重判的案例,每一件案子都是中飽私囊,又有誰是為了別人的權益呢?

他真的犯錯了,他應該學國父孫中山先生憂國憂民,不捨百姓生於苦難當中,買刀買槍起義,才對

註:我真的很愛吃米飯啦,標準的飯桶